刊登日期: | 2022/7/28 |
發文日期: | 2022/7/27 |
發文字號: | 府社障二字第1112641718號 |
主旨: | 檢送111年度本府辦理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重新清查計畫、流程圖及流程說明各1份,請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2項及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,本府將於111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,進行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重新清查作業,先予敘明。 二、為使民眾瞭解重新清查作業流程,請貴所協助將旨揭清查計畫、流程圖及流程說明刊登於網站,以保障轄內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權益。 |
正本: |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(惠請允刊登縣公報)、本府社會處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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